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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盯着李斯特上校,沈约激将道:“堂堂西点军校出来的人物,品德高尚,既然知道这个人是无辜的,是不是就应该放人一条生路?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斯特叹口气道:“我无法证明他是无辜的,根据乔恩的证词,我国将金鑫一起引渡理所当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拿引渡金鑫来威胁我们参与你们的计划?”沈约反问时急切的想着对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是在提醒你,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斯特严肃的表情有些松动,亦知道争执于事无补,“贵国有个投名状的说法,你应该了解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约不语,不过知道投名状的意思——要和强盗一伙,你就得摆明态度,杀个无辜的人证明你决定和正道决裂。

        交了投名状,就意味着无法回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引申开来,就是你要得到好处,总得付出点东西,你要和米国这种强盗国家做买卖,就要参与他们的强盗行径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斯特解释道:“金鑫只有表现的和布图索夫这些人势不两立,我才能对他合理的释放,不然的话,我对上面也无法交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约皱起了眉头,知道李斯特既然告诉他布图索夫的事情,又和他谈判,就肯定不会被他说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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