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知是个行动派,也有点急性子在身上,决定一件事就要立刻去做。
改变不了的性格,硬生生守住喜欢温初弦这个秘密,搬出去的事也可以缓缓的,甚至可以不说。
“我昨天刷朋友圈,有套房子在出租,离地铁站也近,而且租金便宜,我打算搬出去住。”
郑知决定说出来,他昨晚没怎么睡,手机拿起又放下,拿起手机舍不得温初弦,放下手机内心不安,总觉得继续和温初弦合租下去不是办法。
他们都得有自己的生活,郑知能执着地守着温初弦一辈子,温初弦呢?从高中开始就想着谈恋爱的人,十年只谈过一场恋爱,其中有没有郑知太碍事的原因先不说,温初弦总归要谈恋爱的,现在不满他妈给安排的相亲,以后呢?总不可能和他一样单身一辈子。
还是搬出去比较好,至少见不到面能少一次心动。
郑知在租房软件上看了一圈,要么是环境不满意,要么是租金不满意,他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挑剔,决定和温初弦一起合租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过这些。
最后挑来挑去,郑知又觉得没必要对自己那么好,都是房子,哪不能住?随机选了一个就联系房东看房。
至于他说的这些优点,只有租金便宜是真的。
“行啊,你着急搬吗?房子还有半个月到期,不急的话一起搬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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